证监会要求填报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方案概况表
2008-09-23  来源:世华财讯

证监会发布《关于填报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方案概况表的通知》,要求上市公司申请并购重组时,同时还须填写方案概况表。

中国证监会9月22日消息,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9月22日发布《关于填报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方案概况表的通知》,要求上市公司申请并购重组时,同时还须填写方案概况表。《通知》要求,并购重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人在向交易所申请公告、向证监会正式申报材料时,应同时填报标准格式的“并购重组方案概况表”并提供电子文件,该行政许可事项需聘请财务顾问的,财务顾问应负责填报“并购重组方案概况表”并协助申报。

并购重组方案概况表分为三类:一是收购、豁免方案概况表,二是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概况表,三是其他并购重组方案概况表。证监会上市部表示,并购重组方案概况表作为申报材料一部分,应列在申报材料首页。填写并购重组方案概况表,便于预审员及时掌握并购重组方案概况,方便与申请人及相关中介机构主办人联系,提高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效率。

《关于填报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方案概况表的通知》全文如下:

为便于预审员及时掌握并购重组方案概况,方便与申请人及相关中介机构主办人联系,提高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效率,现将填报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方案概况表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并购重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人在向交易所申请公告、向证监会正式申报材料时,应同时填报标准格式的“并购重组方案概况表”并提供电子文件,该行政许可事项需聘请财务顾问的,财务顾问应负责填报“并购重组方案概况表”并协助申报。

二、 并购重组方案概况表分为三类:并购重组方案概况表(收购、豁免)、并购重组方案概况表(重大资产重组)、并购重组方案概况表(其他),“并购重组方案概况表”作为申报材料一部分,列在申报材料首页,填表要求与说明见附件。

三、 申请人在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处办理材料接收手续后,到上市公司监管部将“并购重组方案概况表”电子版转入上市公司监管系统中。

四、 根据政策法规和填报需求的变化,“并购重组方案概况表”如需调整,我部将及时通过证监会网站、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处等渠道予以公示。

五、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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