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可投资设立保险公司,同时允许保险资金投资银行股权 
一直互为“禁区”的银行、保险公司之间的股权投资获得突破性进展!日前,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明确表示,鼓励商业银行直接投资设立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也可参股甚至控股商业银行。这意味着,继去年“银行系基金”出炉的标志性动作后,我国金融混业经营出现重大破局,混业经营趋势日渐明显。 
分业经营出现重大破局 
刘明康在上周五发表的一篇名为《金融创新:中国银行业持续稳健发展的必由之路》的文章中明确指出,为推动银行业的业务多元化,银监会支持银行直接投资设立保险公司,也支持国内保险资金投资入股商业银行。
与此同时,中国保监会本月9日也透露,经国务院批准,保监会将允许保险资金投资银行股权(包括上市股票和未上市股权),支持保险机构参股、控股部分管理水平较高、经营效益较好、拥有客户资源的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强保险业与银行业的战略合作。保监会同时披露,根据当前资本市场的形势,有关保险公司实际投资股票的比例已经上调2%左右,达到保险总资产3%至4%以上。今年4月末保险业总资产超过1.6万亿元,照此推算,进入股市的保险资金将达到五六百亿元以上。
这可谓对现有金融监管条例的一次重大突破。在现行《商业银行法》和《保险法》中,银行与保险机构之间的股权投资还是禁区。这也是造成早前一些银行提交设立保险公司试点方案时遭遇监管部门“沉默”的重要原因。
“现在银监会首次公开表态支持银保互相投资入股,这说明相关政策很快也要得到修订。”一位银行金融同业部资深人士认为,随着银基、银保、银证等业务的合作推向纵深,我国的金融机构从分业到混业的脚步也将不断加快。
“金融混战”一触即发 
其实,要说我国金融业一点“混业”都没有也不符合实际。从经济学角度来说,金融业的混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的业务互相渗透、交叉,而不仅仅局限于自身分营业务的范围。虽然混业经营在之前的法律范围内还不允许,但是很多金融企业绕开法律,另起炉灶,提前实现了混业经营。
这包括早前的中信、光大、平安,都相继成为涉足保险、证券、信托、银行四大金融领域的金融控股集团。这些金融集团内部已经初步实现混业经营。交行、工行和中行等通过在香港控股或设立保险公司的形式实现向保险业的延伸。
在内地,包括外资金融机构在内的不少银行、保险公司,也在想方设法互相渗透。如去年,平安集团在旗下成立平安信托投资公司,联手汇丰银行收购位于福建的福建亚洲银行,并以73%的持股比例绝对控制了所收购银行的股权,将之更名为平安银行。去年成立的中法人寿,是国内银行系保险的第一家,法国国家信托投资银行、法国邮政局及储蓄银行分别持有40%、20%、12.5%的股权。其80%的保费来自邮局和税务局及储蓄银行代售。
种种迹象表明,随着国内金融政策的逐步宽松,金融混业经营日渐明朗,由此引发的金融大战一触即发,由于混业经营的复杂性,其战况将更为激烈。
“混业”对监管提出更高要求 
毋庸置疑,混业经营是我国金融改革的终极目标之一,也符合国际发展趋势。但不少专家指出,这一变革对金融监管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由于我国一直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银行、证券、保险三个领域监管“各自为政”,各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性差。随着金融开放政策和QFII的实施,以及国内金融机构的金融创新和事实混业经营,银行、信托、证券、保险业之间的业务划分日益模糊,金融监管难度也与日俱增。
然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在去年2月份才设置了一个“金融控股与市场交叉风险处”,将金融控股公司纳入监管范围,这是中国目前对金融控股公司所采取的唯一监管措施。业内人士认为,这种监管措施远不能满足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控需要,更无法对混业经营下的金融机构进行有效监管。因此,如何更好地发挥三大领域的监管职能,将是管理部门亟待解决的“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