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将建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 
2007-09-11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央行昨日对外公布了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的征求意见稿,预计10月1日起施行。业内人士称,建立全国统一集中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将促进动产融资。
 
   
据了解,《物权法》通过后,央行等机构着手完善动产担保制度。相关法律人士认为,《物权法》在动产担保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其中之一就是明确了应收账款的登记机构为央行信贷征信系统。
 
   
此次征求意见的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称,应收账款具体包括:销售产生的债权,包括销售货物,供应水、电、气、暖,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等;出租产生的债权,包括出租动产或不动产;提供服务产生的债权;公路、桥梁、隧道、渡口等不动产收费权;提供贷款或其他信用产生的债权等。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企业应收账款总量大约有5.5万亿元人民币,占企业总资产30%左右,而大多数中小企业资产价值的60%以上属于应收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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