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推出远期利率协议 为规避利率风险再添"利器"
2007-10-09  来源:金融界

该业务推出后,为商业银行增加了锁定利率风险的工具,央行下一步有可能进一步推动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化,存款利率上浮、贷款利率下浮有望逐步推进

   
央行昨日宣布推出远期利率协议(Forward Rate Agreement),为银行间市场规避利率风险再添“利器”。

   
远期利率协议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交换协议期间内一定名义本金基础上分别以合同利率和参考利率计算的利息的金融合约。

   
远期利率协议是一种场外交易,并非标准化的合约,交易金额、交割日期等都不受限制,没有保证金,无须本金交割,且利率实行差额结算。在不改变资产负债表的情况下,银行可以用远期利率协议来调整其利率风险。

    
分析人士指出,该业务适合需要对未来的利率变动进行套期保值的、持有大金额外汇资金的机构客户。客户通过买入远期利率协议,可以预先锁定未来某一时间内的借款利率,以对冲未来利率上升风险;客户通过卖出远期利率协议,可以预先锁定未来某一时间内的投资利率,以对冲未来利率下降风险。

    
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发展时间不长,在该业务品种推出之前,只有债券远期、利率互换两个品种。央行称,远期利率协议业务的推出有利于增强投资者管理利率风险的能力。随着利率市场化程度逐步加深,投资者开始面对更多利率波动风险。远期利率协议可以让投资者锁定从未来某一时刻开始的利率水平,从而有效管理短期利率风险。

   
社科院金融所货币理论和货币政策研究室主任彭兴韵认为,该业务推出后,为商业银行增加了锁定利率风险的工具,央行下一步有可能进一步推动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化,存款利率上浮、贷款利率下浮有望逐步推进。

    
央行还表示,该业务的推出有利于促进市场价格发现,为央行的货币政策操作提供参考。远期利率协议所达成的利率水平集中体现了来自套期保值、套利、投机等各方面的需求,是各种市场信息和对未来预期的综合反映,有助于促进市场的价格发现,其价格水平的变动可以为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操作提供重要的参考。

   
彭兴韵说,远期利率协议所达成的利率水平一定程度上代表未来利率走势,提供了比较好的利率政策参照依据,而在没有远期利率价格发现机制的情况下,央行只能根据商业银行信贷、通胀压力来进行调控。

   
根据规定,远期利率协议的参考利率应为经央行授权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等机构发布的银行间市场具有基准性质的市场利率或央行公布的基准利率,具体由交易双方共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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