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
2007-06-04  来源:中国经济报告 作者:徐志群
 

证券发行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1993422国务院令第112号公布) 条例的主要内容:一是股票的发行,包括股票发行人的资格要求、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定向募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程序、招股说明书、证券经营机构承销公开发行的股票等;二是股票的交易,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应当符合的条件、上市公告、国家拥有的股份的转让等;三是上市公司的收购,包括: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千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超过部分的收购;四是股票的保管、清算和过户;五是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六是对违反规定的调查和处罚;七是争议的仲裁。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

200312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8号公布)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注册登记、保荐机构的职责、保荐工作规程、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可对发行人行使的权利和保荐工作的协调、监管措施及法律责任等。

 

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

199484日国务院令第160号公布)该法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批准,可以向境外特定的、非特定的投资人募集股份,其股票可以在境外上市。国有企业改建为向境外投资人募集股份并在境外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少于5人,一经成立,即可以发行新股。另外,还对股份募足、股份预留、公司章程、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股东大会、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年度报告和财务报告、信息披露文件、争议的解决等等作出了规定。

 

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

(19951225国务院令第189号公布) 该法规规定:经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批准,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但是,拟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面值总额超过3000万美元的,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应当报国务院批准。其主要内容还包括:境内上市外资股投资人、以募集方式设立公司申请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下列条件、公司增加资本申请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条件、申请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程序、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报告、向社会公众披露信息、股票的代理买卖业务、境内上市外资股或者其派生形式的境外流通转让等等。  

 

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

20041018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4]12号公布)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是指证券公司以短期融资为目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金融债券。该办法对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交易、托管、结算与兑付、信息披露、监督管理作出了规定。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20065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0号公布)上市公司申请在境内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品种,适用本办法。办法对公开发行证券的条件、发行股票(包括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发行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了规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

(200659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1号公布)办法主要规定:一、发审委的组成;二、发审委的职责审核股票发行申请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审核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为股票发行所出具的有关材料及意见书;审核中国证监会有关职能部门出具的初审报告;依法对股票发行申请提出审核意见;三、发审委会议的普通程序、特别程序;四、对发审委审核工作的监督等等。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20065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2号公布)办法主要规定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主体资格、独立性、规范运行、募集资金运用等方面的发行条件、发行程序、信息披露、监管和处罚等等。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2006917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7号公布)适用于发行人在境内发行股票或者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公司在境内承销证券、投资者认购境内发行的证券。办法主要规定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询价与定价、配售股票、证券公司承销证券、证监会对发行人、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及询价对象的监管、法律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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