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能否“赶上”人口流动
2008-03-10  来源:新京报

在年年全国两会上,流动人口的户籍、教育、社保等民生话题总会成为议论的焦点。这几年来,国家也的确投入大量资金解决这些问题,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可我们也要看到,针对“流动人口”的户籍、教育、社保等问题,加大财政投入固然重要,但治本之策则是彻底改革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的封闭型政策,让公共政策赶上 “流动人口”的步伐,真正实现以人为本。

以户籍改革为例,改革以来,除了1998年放开小城镇户籍,十多年来一直无任何实质性进展。尤其是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获得一个户籍甚至比获得外国国籍还难。很多人把它归结为地区和城市差距导致的住房、医疗、教育保障差别等方面的原因。事实不然,任何国家和地区的人口流动,都是因为机会成本和各种差别的存在而产生,我国在这方面并没有任何“特色”和托辞可言。此外,绝大多数流动人口的“三险一金”,早已经和户籍脱钩,主要的缴费责任也在企业和个人;退休后的社会保障也和个人的缴费年限和金额挂钩,地方政府并没有多少额外的负担。

户籍改革原地踏步的根源,在于“非一刀切”的区别对待政策,给了大城市以自定准入指标的特权。这样,凡是“理性”的城市决策者,都会采取“经济(纳税和创造财富)上吸纳,社会(权利)上排斥”的政策对待外来人口,不仅可以无偿占有外来人口的大量税收,而且可以对外来人口收取巨额捐资助学等费用,还可以防止外来人口子女分享和争夺高考名额分配的特权。

全国社保统一账户的问题亦如是。每年春节前,各地都会有大量农民工退保。因为养老保险属于“地方粮票”,无法在全国“通存通兑”,而农民工退保时,退的只是“个人账户”的钱,企业缴纳的“社会统筹”部分则被当地截留了。教育经费的统筹主要也是以地方政府为主。这一切,导致户籍、社保、教育保障等都呈现出“地方割据”的典型特征,与人口全国范围内频繁流动的现实要求差距实在太大。

一国之内皆公民,与人口流动相关的政策必须有全国性的视野。中央政府宜在户籍、社保、教育和高考等方面许以全国人民一张“全国性粮票”,以取代以往的“地方粮票”。比如,高考录取名额按考生比例分配,就不会对现有的大城市名额特权构成过大冲击,从而顺利实施全国统一的依一定条件在常住地入户政策;在社会保障和教育保障上,在强调“在哪里纳税就在哪里享受服务”的同时,也宜加大中央统筹力度。从孩子出生起,就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终身不变的社保卡,中央财政承担一个基础的保障,其余部分由其常住地的政府、企业和个人统筹;教育保障方面亦然,增加中央政府统筹义务教育经费的权重,这部分拨款,随着孩子的流动而流动。这样做既能调动流入地学校接纳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的积极性,又能减轻流入地政府的负担。

2007年,全国财政收入51304.0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收入占了55.73%。在此情况下,多挤出一些钱来支持社保和教育保障,应该是可以的。2007年,中央财政用于教育支出1076.35亿元,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3.16亿元。同时,中央财政对地方(主要是中西部地区)的财力性转移支付达到7092.9亿元。转移支付虽然有效促进了地区间财力均衡分配,但其缺陷就是转移过程中支付的行政成本过高,大部分无法直接落到个人头上。新增财收挤出一部分,转移支付挤出一部分,用于加大全国性的教育和社会保障,其“授人以渔”比转移支付的“授人以鱼”、投资于人比投资于“事”的效能一定会大许多。开放的社会需要开放的政策相适应,它考验着中央政府统揽和调度全局的决心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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