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I高企,百姓生活堪忧
2008-05-29  来源:中国经济报告  作者:杨宜勇  顾 严
近一段时间,我国的居民消费价格呈现出结构性上涨的发展态势。2007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上涨4.8%,是1997年以来的最高水平。2008年一季度,CPI同比上涨8.0%,涨幅比上年同期高5.3个百分点。最新公布的四月份CPI又同比上涨8.5%。其中,最为敏感的食品价格上涨22.1%。高涨的价格总水平和食品价格,迫使城乡居民不得不更加关注自己的钱袋子。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措施,确保居民的实际生活水平不下降。
 
CPI的上涨程度与居民实际生活水平的下降程度是呈正比例关系的,但二者的绝对值并不相等。假设一户居民在第t年的人均消费支出是1万元,第t+1年的居民消费价格上涨了10%。第t年价格为1万元的消费品和服务,在第t+1年要支付1.1万元才能负担得起。如果这户居民在第t+1年要保持与第t年相同的生活水平不变,就必须增加1千元的消费支出。如果仍然支出1万元,其实际的消费水平仅相当于上一年的90.91%(=1万元/1.1万元),则实际生活水平较上一年下降9.09%(=100%-90.91%)。
 
从这一简单的例子中,我们便可以总结出,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计算通货膨胀导致居民生活水平下降程度的公式,即(100%-100%/CPI)。2007年我国CPI为104.8%,对应的实际生活水平下降程度为4.58%。2008年一季度CPI同比高达108%,对应的实际生活水平下降程度为7.41%。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计算是在“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进行的,计算结果应该称为“通货膨胀所导致的实际生活水平下降幅度”。通常,居民收入水平的提升会抵消通货膨胀带来的不利影响。
 
不同收入阶层面对的通胀压力:最高约1.8倍的差距
 
CPI是一个综合指数,包括食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交通和通讯、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等几个大项,每个大项下面又有若干小项,每个小项又对应着若干商品。所谓价格的结构性上涨,可以理解为CPI主要大项的上涨幅度存在显著的差异。以2008年一季度为例,食品价格上涨了21%,是唯一高于CPI上升幅度的大项。紧随其后的居住价格,涨幅为6.6%。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两个大项的价格水平,仅仅温和上涨了2.2%和3.4%。而衣着、交通和通讯以及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三个大项的价格,甚至分别下降了1.6%、1.3%和0.6%。
 
在结构性的通货膨胀背景下,如果居民消费了较多的价格上涨幅度较大的支出项目,其实际生活水平的下降幅度就较大。反之,如果居民主要的消费支出项目价格上涨较为温和,其面临的通胀压力就较小。当前的情况是,食品消费占消费支出比重大的居民,受到通货膨胀的冲击较严重。根据恩格尔定律,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食品消费占比会逐步下降。那么,目前呈结构性上涨特点的通货膨胀威胁的主要是中低收入群体。
 
以2006年的城镇居民收支调查数据为例,收入水平最高的10%城镇居民食品支出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7.29%,收入水平最低的10%城镇居民食品支出占比则高达46.33%(数据来源于《中国城市年鉴2007》)。这样,城镇食品消费价格上涨11.7%,会分别导致这两组居民的实际生活水平下降2.86%[=27.29%×(100%-100%/111.7%)]和4.85%[=46.33%×(100%-100%/111.7%)]。不难看出,同样的食品价格上涨,导致的实际生活水平下降幅度可以相差近2个百分点。
 
我们根据前述城镇居民收支调查数据,计算了结构性价格上涨对不同收入组居民的影响。得到的结论是,如果价格上涨导致全体居民平均的实际生活水平下降1个百分点,那么按照收入水平由低到高划分的五组居民(各占被调查居民人数的20%),实际生活水平下降的幅度分别为1.23%(低收入组)、1.14%(中低收入组)、1.07%(中等收入组)、0.99%(中高收入组)和0.94%(高收入组)。在低收入组中,占10%的最低收入组下降幅度为1.32%,占5%的困难户幅度为1.35%。在高收入组中,占10%的最高收入组实际生活水平仅下降0.75%。可见,同样的通胀水平,对10%最低收入组居民的压力远远高于10%最高收入组居民,前者的实际生活下降幅度大约是后者的1.8倍。
按照2008年一季度的数据计算,(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通货膨胀所导致的城镇居民实际生活水平下降幅度为7.24%;按照收入水平由低到高划分的五组居民(各占20%),实际生活水平下降的幅度分别为8.83%、8.25%、7.75%、7.17%和6.81%;最高10%收入组由通货膨胀导致的实际生活水平下降幅度仅为5.43%,最低10%收入组和困难户(占5%)则分别高达9.56%和9.77%。
 
应该依靠提高工资应对通胀吗?  
 
必须再次说明的是,上述计算结果,是在收入水平、消费支出不变的情况下,通货膨胀对居民实际生活水平的影响程度。由于收入增长较快,带动消费增加也加快,只要后者的增幅超过通货膨胀的影响,居民的实际生活水平就仍呈上升之势。2008年一季度,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86元,同比增长11.5%;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524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8.3%;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1494元,同比增长18.5%。收入增幅均超过了CPI增幅,因此从宏观上看,我国居民的实际生活水平并未下降。
但是,我们也应看到,由于通货膨胀水平不断攀升,城乡居民扣除价格影响后的实际收入增长是较慢的。2008年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实际现金收入增长9.1%,增速比去年同期下降3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3.4%,人均消费性支出实际增长率仅为2.0%。依靠提高收入的办法抵消通货膨胀冲击的空间越来越小。
 
提高工资是短期应对通货膨胀冲击的重要手段,能够缓解价格上涨对居民实际生活水平的负面影响。不过,如果工资水平提高过猛或者过快,有可能进一步加剧通胀压力。
 
第一种解释是,劳动工资是生产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工资上涨引致产品成本上升趋向增强,容易造成“成本推动型”通货膨胀。2008年3月22日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行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08年会”上,国家统计局局长谢伏瞻就曾表示,要“防止务工收入的过快上涨,导致价格与工资的螺旋式上升,降低劳动力成本所推动的通胀压力”。
 
进一步的解释是,如果工资的增加幅度超过了劳动生产率的发展速度,就会造成通货膨胀。欧美国家的工会经常要求加薪,而主要的政策制定者和主流经济学家通常反对较高的加薪幅度,正是出于这一考虑。今年4月4日,正在斯洛文尼亚出席欧盟财政部长和中央银行行长非正式会议的欧元集团主席、卢森堡首相容克公开表示,欧盟工会组织要求加薪时,也应考虑通货膨胀问题。欧洲央行行长特里谢等其他官员也表示,加薪幅度不能高于劳动生产力提高幅度,否则就可能导致通胀加剧。
 
另一种解释是,工资收入是居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工资收入的增加赋予了消费者更强的购买力,购买力膨胀会使总需求扩张,在供给不变的情况下有形成“需求拉动型”通货膨胀的可能性。综合供求两侧的影响,成本上升引致的供给萎缩,加之需求膨胀形成供求失衡,两个方向上的合力可能造成“供求混合型”通胀。由此,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认为,名义工资的上涨往往伴随着更快的价格上涨,进而使得实际工资增长缓慢,甚至出现下降。
 
此外,工资水平的提高,会挤出人力资本积累不足的劳动者,引起失业率的上升。根据宏观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在就业状况不佳的时候,短期政策层面存在提高通胀率的倾向。米尔顿·弗里德曼的著名理论进一步告诉我们,失业-通胀的替代关系在预期的作用下可能会消失,结果是一条垂直的菲利普斯曲线——通胀加剧而失业没有得到缓解。这样一来,提高职工工资非但没有缓解通胀,反而加剧了价格总水平的持续上升。
 
实际上,将我国当前的通货膨胀界定为“结构性价格上涨”,背后是十分复杂的经济变量及其交互作用。为了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稳步、适度地提高包括工资在内的城乡居民收入,是客观的要求。但是,通货膨胀有其自身的形成机理,并不是靠提高工资就能彻底解决的。问题破解之道,应以理顺居民收入和通货膨胀背后的机制为抓手,一方面防止物价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的通货膨胀,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的机制。所谓正常增长,即既要持续增长,又要与发展水平和经济形势相适应,还要使增长依托于更加完善的体制机制。
 
临时干预与长效机制
 
从短期来看,要按照控总量、稳物价、调结构、促平衡的基调做好宏观调控工作,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和从紧的货币政策,加强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类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其他紧缺商品的生产,加强市场监管,及时完善和落实因基本生活必需品上涨对低收入群众的补助办法。
 
临时性的价格干预政策,能够在短期控制价格水平的非正常上涨,有利于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保持稳定。比如,2008年1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决定对成品粮及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和牛羊肉及其制品、乳品、鸡蛋、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液化石油气以及其他重要商品和服务实施临时价格干预;同时要求各地根据当地情况也尽快出台本地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的商品和服务目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统一部署,自前述《实施办法》公布十天内,就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了列入临时价格干预的商品和企业目录。这对年初冰雪灾害导致的通胀加剧起到了缓解作用。
 
从长期看,应着力于建立长效机制,稳定价格总水平,促进城乡居民增收。
 
在防范经济过热和全面通货膨胀风险方面,要疏堵结合:一方面实行从紧的货币政策,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冲流动性力度,严格执行贷款条件,控制中长期贷款增长,抑制不合理需求;另一方面要加大对“三农”、服务业、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节能环保和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支持,提升人力资本和劳动生产率,增加有效供给,保证市场供应和价格的基本稳定。
 
在促进居民增收、保障中低收入群体方面,需要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逐步提高两个比重。到2007年末,财政收入增速超过GDP增长率的局面已经持续了15年。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已经由“九五”末期的10.3%上升到“十一五”初期的18.4%;与此同时,居民收入和劳动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地位出现了下降,职工工资总额占GDP的比重从“九五”末期的13.3%下降到“十一五”初期的11%(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7》)。促进增收,要求我们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为城乡居民应对通胀提供宏观保障。
 
二是稳步增加中低收入。我国中等收入者所占的收入比重近年来出现了下降,低收入群体增收缺乏完善的、长效的制度保障,不利于应对通货膨胀风险。一些中低收入群体通过互联网公布自己的收入构成,反映了他们对自身收入的不满。2008年应着力于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并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此外,还应积极利用金融的发展,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拓宽中低收入者的增收渠道,全面应对价格上涨。
 
三是完善转移支付机制。政府采取“多予”策略,给予低收入群体更多的保障,是以财政收入快速增长为支撑的。在短期内能够产生明显的政策效果,但从中长期来看会加重财政的负担,政府直接补贴水平的增长会越来越困难。从间接角度出发,将工作重点转向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对低收入群体增收的保障将发挥长期效果。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为了到2020年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和“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需要依靠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的加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在城乡统筹基本医疗、基础教育、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基础设施,是低收入群体增收和应对通货膨胀风险的制度保障。
 
四是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改善就业环境、提高技能和维护权益,以及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是当务之急。就业是民生之本,收入分配是民心所系,社会保障是民安之策,前者是后两者的“木之本,水之源”。只有实行积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促进就业数量和质量的全面发展,才能为低收入群体构建起长效的增收保障机制,以形成持续的抗击通胀能力。
(作者分别系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博士)
 
 

专题相关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