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中国银监会正式发布了新的《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细则也陆续出台。12月11日,度过了5年的过渡期之后,中国银行业履行WTO承诺实行全面对外开放。新的银行业竞争大幕正在拉开。
在华外资银行的发展现状
2001年中国加入WTO,做出如下承诺:正式加入时,取消外资银行办理外汇业务的地域和客户限制,外资银行可以对中资企业和中国居民开办外汇业务;加入后5年内,逐步取消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限制;加入后2年内,允许外资银行对中国企业办理人民币业务,加入后5年内,取消外资银行人民币业务客户对象限制,允许外资银行对所有中国客户提供人民币服务;加入后5年内,取消所有现存的对外资银行所有权、经营和设立形式进行限制的非审慎性措施。
加入WTO以来,中国不仅严格按照时间表兑现了银行业开放的承诺,而且在过程中加大了自主开放的力度,也就是在原来承诺的开放条件之外,自主根据改革开放的需要,主动扩大金融开放的大门,例如一些外资金融机构的入股,就明显超过了预定的加入世贸时的承诺开放条件。
扩张在加速
1979年,第一家外资银行机构——日本输出入银行经批准进入北京设立代表处。加入WTO以来,中国正式开始了金融市场对外资银行开放的历程。随着政策的逐步放开,外资金融机构也加快了进入中国金融市场的步伐。1996年和1997年外资银行在中国开设的分行分别达到131家和142家,代表处更高达527和543家。
截至2006年6月底,共有21个国家和地区的71家银行在华设立分行183家,法人机构14家。
从1996年至今,在华外资银行的发展基本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1996年颁布《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后,在华外资银行进入了第一个快速发展期。1994年明确了市场准入条件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及业务监管指标;1995年增加金融开放城市到24个;1998年取消了外资银行设立分支机构的地域限制。这一系列政策都刺激了外资银行在华的扩张。
(2)从1998年起,受亚洲金融危机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不确定性的影响,外资银行进入了调整期。外资银行在华分行的数目不仅没有增加,甚至一直处于下降的趋势。
(3)2002年起,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开放政策以正式承诺体现出来,更加透明、稳定和有序。外资银行进入第二个快速发展期,分行数目开始稳步增长。
同时,如图2所示,在华外资银行资产也经历了一个从调整到快速发展的阶段。从1998年到2001年,外资银行在华资产总额在小幅下降之后上升幅度也不大。2002年,外资银行在华资产总额增加了6倍多。
从1996年到2004年,外资银行分行的发展速度在各个城市之间并不是完全均衡的。外资银行分行在北京的发展速度明显快于其他城市,这主要是由于1998年以前的种种政策限制。
1998年以后,政策一旦放开,由于北京发达的经济和相对完善的金融环境,外资银行加紧了在北京的布局;同时,2002年以来,青岛、珠海、南京、福州等一些中心城市的外资银行分行数目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而在一些城市诸如大连、天津等,则增幅减缓,有的甚至开始部分收缩。
业务优势显现
从整体上看,外资银行呈现出稳健发展的态势,业务经营较为活跃,盈利能力有所提高。在信贷市场上,人民币和外汇存贷款增长速度均相对较快,市场份额在近两年也逐渐增加,不良贷款率逐步降低。特别是在一些开放程度较高的城市如上海,外汇贷款占比已达54.8%,人民币业务资产总额五年增长253.6%。在业务开拓方面,外资银行在规定的12项基本业务范围内,经营的业务品种达到100多个,特别是在银团贷款、贸易融资、零售业务、资金管理和衍生产品等业务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显现。
参股成首选方式
目前,外资银行进入中国金融市场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设立法人机构、开设分行和代表处、兼并收购。
设立分行和代表处一直是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的一个最重要的途径,居于主体地位。加入WTO以来,通过收购参股中资银行成为各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的首选方式。而法人机构的设立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1996年,在华注册的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商独资银行共有11家,到1998年增加了2家到13家,截至2005年仅为14家。
相反,从2001年以来,外资银行对国内银行的参股却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参股对象的范围和参股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06年11月,已约有20来家中资银行接受了外国银行的参股(参股比例中不乏接近比例上限的),其中包括除农行之外的三家国有商业银行,也包括引起广泛关注的广发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案例。外国银行在入股银行中扮演的角色也在不断的演变,从一开始以财务投资者身份试探,逐渐转化成战略投资人角色;从最初仅谋求在董事会发言的权力,发展到在业务层面尝试多种合作。
新《条例》影响深远
2006年11月,中国银监会正式发布了新的《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的《条例》主要体现了以下四个原则:全面兑现世贸承诺;为中外资银行公平竞争创造法律环境;遵循国际监管惯例;支持和鼓励外资银行在东北、西部和中部发展。《条例》中包含的“法人导向”以及鼓励外资银行在欠发达地区发展等内容将对在华外资银行的未来发展战略产生深远的影响。
“法人导向”政策
新的《条例》区分了对外资法人银行和外资分行的不同监管要求。规定:
(1)法人银行允许开展全面人民币业务,首次申请仍需满足“开业三年,营利两年”的要求,总行获得人民币业务经营权后,可以授权分行开展人民币业务;外国银行分行申请人民币零售业务仍需满足“开业三年,营利两年”的条件,且需要单家审批,允许吸收居民高于100万元以上的定期存款。
(2)法人银行可以发行银行卡;外资银行分行不可以发行银行卡。
目前除了以一定比例参股中小银行之外,在华外资银行绝大多数是以分行形式存在。法人银行中的绝大多数为合资银行,且数目与分行相比要少的多,发展也十分缓慢。而新《条例》给予法人银行和分行的不同监管待遇将会在很大程度上改变在华外资银行的商业存在形态甚至其组织管理方式。外国银行可在国内设立子行,然后将旗下分行纳入到子行体系内,完成向法人银行的转制过程。
此外,新《条例》中规定了法人银行和中资银行将享受同等国民待遇,接受的监管要求也将保持一致。这就意味着外资法人银行将受到“贷存比例”(不得超过75%)的限制,这也是目前对中资银行的一个重要监管指标。这对负债来源中存款数量很少的外资银行来说,将构成一个较大的瓶颈。尽管新《条例》中规定了一些缓冲的措施,如在一定宽限期内,允许外国银行在设立法人银行后,保留一家分行;以及给实施“贷存比”监管设定一定的过渡期,但是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可能会影响到法人银行的批发业务。
综上所述,外资银行必须根据自己的特点来选择未来的商业存在形态。一些以零售业务见长的国际大银行会选择注册为法人银行,从而在华全面开展人民币零售业务。目前,主要的外资银行基本上都已经决定申请法人牌照来经营人民币业务。与此同时,一些不以零售业务为主的中小外资银行,尤其是奉行跟随策略的外资银行可能会继续选择以分行形态存在,主要在华开展批发业务。
区域发展战略
从目前在华外资银行的发展现状来看,其网点布局基本上集中在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城市,以营业性机构数目为例,上海居于首位,北京次之,接下来分别是深圳、广州、天津、厦门和大连。中部六省中,除湖北拥有2家外资银行分支机构和3家外资银行代表处以外,山西、河南、江西、湖南、安徽五省还基本是空白。外资银行在上海市的发展最为迅速,截至2005年,上海外资银行的外汇贷款余额份额已达到54.86%,而人民币贷款余额份额也达到了4.66%。
鼓励外资银行在中西部地区设立分支机构的政策由来已久。早在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就表示在审批外资银行的过程中遵循“鼓励外资银行到中西部设立分支机构”的原则。2006年,银监会表示对外资银行在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设立机构和开办业务的申请实行优惠政策,比如在审批过程中设立绿色通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外资银行到这些地区设立机构和开办业务的申请;积极研究对这些地区的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实行更加优惠的准入政策,等等。
首先,外资银行选择到中西部地区设立分支机构,符合当前产业政策和监管政策的取向。中国经济呈梯度型发展,中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的差距越来越大,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的解决已经逐渐提上了日程。大力发展中部地区和东北地区,是目前产业政策的重点。产业政策的倾斜将引导资本向中部和东北地区的流动,吸引外商投资也将成为这些地区发展的重点之一。这些资本投资将构成对金融服务的巨大需求。
其次,外资银行可以通过与本地金融机构合作的方式进入中西部市场。银监会鼓励外资银行参与对中小银行的重组改革。不少外资银行通过入股的方式与中国中小银行达成了战略合作关系。如澳新银行与天津商业银行合作使其获得了华北的客户资源,而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的合作则使其获得了华东的客户资源。而外资银行参与欠发达地区金融机构的重组除了将获得比较优惠的折价外,还可能得到其他优惠条件。
但是在可预见的一段时间内,预计外资银行的发展战略重点还是主要集中在一些经济相对发达的一线城市(见图3),同时向二线城市辐射和扩张。全面开放之后,为了与中资银行争夺人民币零售业务,外资银行在不遗余力的扩张网点以及网上银行等其他渠道。汇丰在内地已经拥有13家分行和13家支行等,并且打算在5年内将网点扩张到40到50家;恒生银行表示未来三年将网点扩大到30家;渣打银行则是在华拥有最广泛分支机构的外资银行之一,在14个城市拥有20个网点;花旗银行则另辟蹊径,与银联结成战略联盟,成为国内自主终端网络最丰富的外资银行。
业务发展战略
新《条例》施行后,外资银行以法人银行和分行模式经营的业务重点将出现一定程度的分野。就法人银行而言,将在人民币零售业务方面大有作为;就分行而言,可能仍将比较侧重批发业务和贸易融资。
理财业务和银行卡业务将是外资银行人民币零售业务的发展重点。数据显示,2006年一季度有3家外资银行推出7款理财产品,二季度有5家外资银行推出13款理财产品,三季度共有7家外资银行向市场推出23款理财产品,按季度呈递增趋势。同时自2006年年初以来,上海市外资银行的场外金融衍生合约的名义价值总额也在放量增长。这些都为外资银行日后开展人民币理财业务奠定了良好的客户基础。目前外资银行中已有汇丰银行、东亚银行和花旗银行获得了代客境外理财的业务资格。
高端客户仍将是外资银行理财业务的主要目标客户。目前中国财富管理市场的规模随着经济的增长不断扩张。数据显示,金融资产在10万美元以上的中国家庭大约有300万户,持有流动性资产超过100万美元以上的人群约有30万人,预计到2009年中国富裕家庭的流动资产总额将从2004年的8250亿美元增至1.606万亿美元。2006年3月,花旗银行在沪设立首家私人银行,集中力量建立私人银行品牌、识别目标客户、组织市场研究并厘定业务策略,为人民币理财业务的发展铺平道路。此外著名的国际私人银行瑞士友邦银行也在去年设立了代表处,最快将于2007年开展私人银行业务。
银行卡业务也将成为外资银行发展的重点。成熟市场上经营良好的国外发卡行,其银行卡业务已经普遍达到了一个较高的收入水平。银行卡业务收入占本行总收入的比例,处于20%~40%之间;银行卡业务及其关联业务产生的纯利润约占全行利润的30%左右。
此外,也不排除一些特色外资银行对中国的金融空白地带做出补充,例如荷兰合作银行与天津和辽宁农村合作社的谈判,荷兰合作银行表示其在中国的发展重点将是农村金融。
中外资银行的全新较量
区域竞争,京沪穗最为激烈
从在华外资银行分支机构的区域分布来看,外资银行欲争夺的正是中国金融资源最丰富的发达城市,如上海、北京、深圳、天津等。上海对外资银行开放的时间最长,因此上海的中外资银行的竞争状况也最具有代表性。从图5可以看出,2005年外资银行在上海所占的外汇贷款余额的市场份额已经高达54.86%,同时在人民币业务客户对象受限的情况下,其人民币贷款余额的份额仍然在不断增长,2005年达到了4.66%。
在上海、北京、广州这三座最发达的城市中,外资银行的网点最密集,如表1,中外资银行在这些区域的竞争也将最为激烈。
此外,也应该看到,外资银行网点布局目前集中在几个主要城市也有政策限制的因素,例如有些内地比较发达城市对外资银行的开放时间晚,另外,外资银行的网点扩张也会受到一些非审慎措施的限制。2006年12月11日,中国银行业全面开放以后,在其他城市设立分支机构的成本会有所降低,因此外资银行会加快在其他一线城市甚至二线城市的网点扩张步伐,加剧与当地中资银行的竞争。
业务竞争,紧盯人民币
2006年12月11日以前,在华外资银行的业务发展受到种种过渡期政策的限制,主要是人民币零售业务的限制。外资银行在2001年中国加入WTO时便可以从事全面外汇业务,加入WTO后两年允许外资银行在已开放人民币业务的城市,从事人民币批发业务。因此,对于中资银行而言,2006年12月11日更多的意味着它们将面临外资银行在人民币零售业务方面的激烈竞争。
从理财业务来看,有的研究发现,国内的商业银行在本土投资选择、经营以及技术水平上具有优势,但是在客户管理、理财顾问的专业性以及离岸投资工具的选择上处于不利地位。外资银行在后者上具有明显的优势,但在本土投资工具的选择上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国内商业银行目前仍主要采用“产品导向”的发展战略,市场细分不足,对市场变化的反应也比较迟钝,这意味着要尽快实现战略向“客户导向”的转型。
此外,不少外资银行的后台“混业”经营的性质对中资银行而言也是一大优势。由于国外金融机构不少采用多元化经营模式,集银行、证券和保险于一身,可以为高端的理财客户提供“一站式”的全面金融服务。而国内银行目前仍不能涉足证券和保险行业。
综上所述,从区域发展战略、目标客户等方面来看,外资银行与国内全国性股份制银行(除国有商业银行之外)比较相似。而国有商业银行巨大的网络优势和客户资源是它们无法比拟的。因此,对于股份制商业银行(除国有商业银行)而言,一方面要充分发挥自身的本土优势,另一方面要加快学习外资银行的先进经验,实现战略转型。
(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