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豚类数量急剧下降,我们再也见不到白鱀豚?
2007-08-22  来源:中国经济报告  作者:王克雄  王 丁
万里长江是一条生命之河,生活在这条河中的两种鲸类动物——白鱀豚和江豚就是河神的化身。湍急的河水塑造出它们流线型的身体,漆黑的水下世界虽然遮掩了它们视线,但造就了它们完美的声纳系统。千万年来,它们在这条河中繁衍生息,亲历着长江及其两岸自然生态环境的变迁,也经受着环境变化带来的巨大压力。在21世纪的今天,经济高速发展,长江环境恶化,人类活动剧增,这一切又像巨石一样,重重地压向白鱀豚和江豚。   
 
2006年12月13日,是一个应该被记住的日子,这一天在武汉长江边,寒风挟着冷雨,“科考1号”和“中国渔政42003”两艘科学考察船结束了38天的航行,缓缓停靠在码头。两艘考察船上来自中、美、日、英、德、瑞士6个国家的近40位考察队员,在38天近3400公里的“搜寻长江淡水豚”之旅中,没有发现白鱀豚的踪迹,观察到江豚的数量也只有千余头。对于这样的考察结果,中外科考队员们一致认为,白鱀豚、江豚生存状况仍在进一步恶化,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已遭受到严重破坏,长江生态与环境不容乐观。
 
近20年来长江豚类的数量急剧下降
 
白鱀豚是世界上现存的5种淡水豚之一,仅生活在我国的长江中下游干流。历史上白鱀豚分布很广,在三峡水域、洞庭湖、鄱阳湖,甚至钱塘江中都曾有过白鱀豚的踪迹。上世纪80年代以来,长江中白鱀豚的数量逐年递减(图1)。   
 
 
1997年11月,由农业部和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组织和协调,调动考察船52艘,组织观察人员300余人,分成22个考察组,每组负责50~100公里长的江段或湖区,基本保证每个考察小组对所负责的江段或水域一天能完成一次来回或单程考察。从同一天开始,采用同一方法连续考察7天。考察范围覆盖了长江口——宜昌约1700公里长的长江干流江段、鄱阳湖和洞庭湖及其主要支流,共发现白鱀豚13头。1998年和1999年,在采用同样方法但只考察部分主要江段的情况下,分别发现白鱀豚4头和5头。这3年的考察结果表明,白鱀豚仅零星分散在长江的极少数江段中。连续3年的同步考察以后,直到2006年,虽然在长江中下游仍然有一些零星的观察到白鱀豚的记录,但是没有组织较大规模的白鱀豚调查。最后一次在长江中拍摄到白鱀豚是2002年5月22日,记录地点是安徽铜陵江段。最近一次尚未被证实的目击白鱀豚事件是2006年12月2日,地点是湖北黄石江段。  
 
江豚除了在长江中有分布外,在近海也有分布,但是目前的诸多证据表明,长江中的江豚不会进行“江-海”迁移,也就是说,长江中的江豚是独立的淡水亚种。上世纪80年代中期和90年代初期,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对长江中、下游江豚进行了13次较大规模调查,累计考察时间312天,航程12600公里,考察覆盖了宜昌——吴淞口整个长江中、下游江段,以及洞庭湖和鄱阳湖。基于13次考察的结果,同时还考虑了其他因素,最后估算出了长江中、下游江豚的种群数量约为2700头。这是人们首次对江豚所做的比较完整的数量估计。随后,又有许多研究人员对长江的部分江段和鄱阳湖、洞庭湖中江豚的数量进行了考察和估计。1997~1999年,连续3年对长江干流、鄱阳湖和洞庭湖的江豚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发现江豚种群数量急速下降(图2)。以江豚分布最为集中的江西湖口约20公里长的八里江江段为例,1989年约有260头江豚,1993年下降到150头左右,而1999年考察发现仅有70头左右。1989~1999年10年间,该水域江豚年递减率约为7.5%。2005~2006年在该水域进行过多次考察,结果表明,该水域江豚的数量仍在持续下降,并且集群规模越来越小,已经很难见到5头以上的群体。
 
 
无节制的人类活动威胁长江豚类生存
 
通过近30年的野外考察,国内外学术界在认定长江豚类种群数量急剧下降的原因时观点都很一致,认为最重要的原因是无节制的人类活动,包括过度的渔业捕捞和非法渔业、航行船舶和水下噪声、水利和水下工程设施建设、水质污染,以及河道采沙。   
 
上世纪70~80年代,死亡的白鱀豚中至少有50%是因为渔业活动所致。1990年记录到死亡的白鱀豚为12头,其中有5头是非法电捕鱼致死。2000年以后,非法电捕鱼已成为导致豚类死亡的最重要原因。尽管电捕鱼在长江中被禁止,但仍然很猖獗。2007年2月17日,在鄱阳湖公路大桥上游1公里水域,12条电捕鱼船编队操作,在江豚最集中的水域疯狂电捕鱼。除了电捕鱼外,沿江渔民普遍使用的滚钩也是导致豚类死亡的重要原因。滚钩一般设置在鱼类比较集中的江水回流处,在水下拉开百余米长的尼龙线,其上有千余个锋利的钩子,一旦江豚遇上,就会被钩住。江豚需要经常到水面换气,被钩住后就无法呼吸。2007年6月12日,在湖北嘉鱼江段,一头1.6米长的雌性江豚就是被滚钩致死的。该江豚尸体被捞起后,发现其身体上挂满了滚钩和系滚钩的尼龙线。   
 
非法渔业不仅能直接导致豚类死亡,对渔业资源的破坏也是极其严重的。多年来,由于酷捕滥捞,长江渔业资源日渐枯竭。据农业部渔政局统计,长江主要经济鱼类青、草、鲢、鳙的种苗产量已由最高年份的300亿尾,下降到目前的4亿尾。近年长江水产捕捞产量也严重下降,已降到不及最高年份的1/4,每年只有10万吨左右。湖北作为水产大省,同样面临着水生生物资源严重衰退、渔业发展后劲严重不足的问题。湖北省水产管理部门透露,该省长江、汉江段的渔业产量,已由1997年的7000吨下降到2005年的2000吨。来自湖南洞庭湖的水产监测记录显示,上世纪60年代初在该湖所捕捞的草、青和鱼,大多在15公斤以上,鲢、鳙和鲤也在10公斤左右,但近年的渔获物中,2.5公斤以上的仅占2.2%,并且99.6%的青鱼和96.3%的草鱼都是出生后仅生长半年左右的当年幼鱼。我国著名鱼类学家、中国科学院院士曹文宣甚至认为,“如果按现有速度继续衰退,40年之内,长江淡水鱼类有可能灭种!”尽管长江中已无鱼可捕,但是捕鱼人却不少。据统计,长江流域分布着各类渔船2万多艘,专业捕捞渔民5万多人,另有副业捕捞渔民20多万人。近3年,长江沿岸十省市每年查获违规捕捞船多达7560艘次。实际上,渔业活动在长江中已经进入一个深不可测的漩涡,越是没有鱼可捕,非法渔业越猖獗,其结果是鱼类资源更加减少。鱼类资源减少带给豚类的可能不仅仅是食物供应不足,并且还有可能通过豚类种群自身调节机制,继而降低豚类种群繁殖成功率,种群数量会急剧下降。   
 
随着对长江黄金水道的开发,航行船舶的数量急剧上升,船舶螺旋桨击毙豚类的事件时有发生,并且已成为导致白鱀豚、江豚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2006年12月23日,在湖北鄂州江段,一条伤痕累累的江豚尸体被人们发现,当地水产管理部门的技术人员从伤口分析,认为那头江豚系船舶螺旋桨致伤死亡。除了螺旋桨直接伤害豚类外,航行船舶产生的高强度水下噪声对豚类赖以生存的回声定位系统也有直接的干扰作用。一旦声纳系统被干扰,豚类就无法准确定位和进行个体间声通讯,其结果是豚类很容易被水下鱼网缠绕或误入定置网中而不能脱身,或者个体之间,尤其是母仔之间的通讯被中断,导致群体被冲散,甚至幼豚因无法得到母豚的及时照看而冲上浅滩,搁浅而死。2006年全长江淡水豚考察期间,在长江干流共记录到运输船19830艘,捕鱼船1059艘,船舶密度为12艘/公里。白鱀豚和江豚的声纳是长期适应长江水下环境而进化的,但是近几十年来,航运业的迅猛发展带来的水下噪声污染是前所未有的,因此,豚类不可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适应这种环境巨变。2006年冬季,长江水位比往年普遍低0.5~1米,豚类生活的水域也随之变窄,而 2007年春运期间,沿江地方航运企业和长江航运集团共投入了1200多艘客船用于旅客运送。航行船舶增多,毫无疑问留给豚类生存的空间会更有限。  
 
水利和水下工程设施建设对豚类的影响也很明显。比如,在航道疏浚和水利设施建设过程中通常会进行水下爆破,爆破冲击波瞬间会击毙白鱀豚和江豚。上世纪90年代,在湖北碾子湾江段一头白鱀豚就是被水下爆破活活炸死的。另外,沿江修建的水利设施,甚至是水泥或石头护岸等亦对豚类的生存和繁衍有不利影响,这种影响一方面表现为改变了水下声反射环境,另一方面是破坏和减少了小型鱼类的栖息和繁殖场所。2007年,长江航道局计划投资10亿元,整治长江上10个碍航航道。这些航道包括安徽省境内的黑沙洲水道和湖北省境内的武穴水道。专家预算,此项消除航道“肠梗阻”措施将能产生10.8亿元的经济效益。但是,在这些效益的背后,我们付出的可能是难以估量的环境代价。除了水利工程设施外,桥梁建设同样也威胁着豚类的生存。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鄱阳湖湖口的公路大桥和正在兴建的铁路大桥。历史上,鄱阳湖中的江豚与长江干流的江豚一直维持着大规模的相互交流,这种交流使得鄱阳湖中江豚的数量一直保持相对稳定状态。多年的观察均表明,鄱阳湖中江豚的数量一直稳定在大约400头的水平。1989~1993年在湖口水域考察期间,观察到江豚群体基本是上午从鄱阳湖出来,在八里江江段逗留2~3个小时,然后继续向下迁移至马挡水域,或向上向九江方向移动。下午4时左右,下行的江豚群体又逆流上行至八里江,陆续经湖口游入鄱阳湖,几乎同时上行的小部分群体亦回归鄱阳湖。目前的观察表明,无论是枯水季节,还是丰水季节,在鄱阳湖口很难观察到江豚进行大规模江-湖间移动。湖口水域已经建成了鄱阳湖公路大桥,其两座主桥墩和20余座引桥墩对江豚而言是一道人造水下物理屏障,绝大部分江豚因为对桥墩间狭窄的空间有恐惧感而不敢从桥墩间穿行。桥面的交通噪声通过桥墩传到水中,对江豚而言也是一道人造水下声屏障。在公路桥上游约3公里的水域正在兴建铜九铁路大桥,其对江豚的影响和公路大桥无二。
 
长江流域的水污染已经成为越来越严重的环境问题。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通过食物链传递,最后都会在以鱼为食的豚类体内积累,对豚类生存和繁衍会造成直接的伤害。有毒和有害化学物质对豚类的伤害不仅表现在成年个体,对幼年个体亦有伤害,因为有些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能通过胎盘或乳汁从孕豚或母豚传递到胎儿或幼豚。2006年全长江淡水豚类考察期间发现,水质污染几乎在每一个中小工业城镇都存在。据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统计,2005年,长江沿岸年污水排放量已达280多亿吨,长江大部分水域均已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导致水生生物环境被破坏。《长江保护与发展报告2007》给长江水质下了这样的结论:干流水质总体良好,但局部污染严重,整体呈恶化趋势。2005年长江干流水质符合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的占75.8%,劣于Ⅲ类水质标准的占24.2%,其中Ⅳ类水质占6.5%、Ⅴ类水质占11.4%、劣Ⅴ类水质占6.3%,主要污染项目为氨氮、总磷、石油类和粪大肠菌群等。水污染的主要原因是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农业用水污染,还有航运量激增带来的大量船舶污染。水生生物研究所研究人员在湖南洞庭湖实地考察时看到,在湖区周边至少有7家造纸厂,5家制药厂和2家化工厂。这14家工厂每天都直接排放大量污染物入湖。2005年,我们记录到的最大的江豚群体死亡事件发生在洞庭湖,2个月内有6头江豚因钉螺灭杀剂的即时污染而死亡。当地为了集中灭杀钉螺,大量使用杀虫剂,这些喷洒在浅滩上的杀虫剂被雨水冲刷到湖中,水中江豚中毒而死。   
 
河道采沙活动也是导致豚类数量下降的原因之一。过去,采沙主要在长江干流,并且船舶密度较低,但是从1998年大洪水之后,采沙船大举进入鄱阳湖。鄱阳湖内大型采沙船最多时达到200艘,经常滞留在湖内的采沙船大约130艘。这些采沙船功率强大,其中约有60%的采沙船功率在3000千瓦以上,有些采沙船的功率甚至达到了8000千瓦,每条采沙船工作时每小时仅油耗一项支出就达5000~10000元。采沙活动不仅破坏了江豚赖以生存的泥质浅滩等栖息地,还破坏了渔业资源,导致豚类活动空间和食物供应不足。与采沙活动密切相关的是运沙,夏季高水位时,每半分钟就有一艘1000吨以上的大型运沙船通过鄱阳湖湖口水域。2006年考察期间,观察到湖口-星子水域每公里有近40艘航行船舶。冬季低水位时,大型运沙船容易被搁浅而不能进入湖内,它们就泊在湖口水域,通过驳沙船从小船上将沙转到大船上再运走。低水位季节,在湖口水域停泊的驳沙船和等待驳沙的大型运沙船通常不下50艘。这些船只几乎完全挤占了江豚的巡游通道和活动水域。   
 
毫无疑问,生存环境的持续恶化是造成长江豚类濒危的直接原因,而长江流域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可能是造成豚类及其他水生生物资源迅速衰竭的根本之所在。目前我国对长江的管理依然是“分部门、分级”管理的体制,这种政出多门、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造成一个完整的长江生态系统被“分”、“割”管治。同时由于利益驱动,促使地方保护、各自为政、相互掣肘的现象比比皆是。由于对长江水环境和水资源缺乏统一管理,建立在长江干流的自然保护区与陆生动物保护区相比存在很大的管理难度,不可避免会受到其他行政部门的影响和干预,因此实际上保护区很难全面履行其保护管理职能。
 
 
白鱀豚保护令人失望
 
从上世纪70年代末期开始,有关豚类保护措施的研究一直没有停止过。1986年在武汉召开的“淡水豚生物学和物种保护国际学术讨论会”上,水生生物研究所提出了保护白鱀豚的三大对策,即就地保护、迁地保护和加强人工繁殖研究。就地保护措施,即在长江上建立白鱀豚自然保护区得到了国内外学术界普遍认可。加强人工繁殖研究,也因为当时在水生生物研究所成功饲养着1雌1雄两头白鱀豚,得到了国内外学术界广泛认可。唯有迁地保护措施,即在湖北石首市天鹅洲长江故道建立白鱀豚迁地保护区引起了学术界争论。但是在当时,国内的观点很一致,就是尽快从长江中捕捞白鱀豚,在天鹅洲故道建立白鱀豚半自然繁殖群体,但是限于财力,一直到1995年才从长江中成功捕捉到1头雌性白鱀豚,并将它迁入到天鹅洲故道。非常不幸,半年后那头白鱀豚死亡。该事件影响很大,国外学术界的观点更倾向于暂时不从长江中向该故道迁入白鱀豚。
 
2001年3月,白鱀豚保护问题又一次被提出,国内外专家聚集上海就中国鲸豚类物种的现状、面临的问题及保护对策进行了广泛交流、分析和讨论,并就中国鲸豚保护的有关问题达成共识。与会人员认为,当务之急是尽可能多地把长江中仅存的白鱀豚捕捉起来,放到天鹅洲半自然保护区和科研单位进行迁地保护和科学研究。这次会议的最大产出就是农业部的《长江豚类保护纲要》出台。        
 
2002年世界上唯一人工饲养的白鱀豚“淇淇”死去,白鱀豚的保护问题再一次引起国内外关注。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是以沉重的环境问题作为代价的,人们对长江的开发和利用一直没有停歇过。白鱀豚就地保护措施,即在长江中就地保护白鱀豚,经多年的实践证明在当时发展经济的大气候下,完全没有起到预想的作用(长江豚类保护区名录见表1)。另外,白鱀豚“淇淇”去世后,白鱀豚繁殖研究也无法开展。在这种形势下,连国外的鲸类学界也不得不承认,唯一保护白鱀豚的措施只能是迁地保护。1992年,湖北石首长江天鹅洲国家级白鱀豚自然保护区建成。早在1990年春季,水生生物研究所在保护区的选址考察过程中两次将5头江豚捕进天鹅洲故道进行迁地饲养繁殖保护试验。这些江豚不但能完全自由的生活在那片水域,并且每年都能成功繁殖新的江豚。同样地,在安徽铜陵也建立了一个江豚半自然保护区,在该保护区也成功饲养着江豚。由于江豚迁地保护所取得的成功给人以信心,因此,在迁地保护白鱀豚这一问题上国外学术界的看法日益与国内学术界的观点接近。经水生生物研究所和瑞士白鱀豚保护基金会积极推动,水生生物研究所和世界资源保护联盟(IUCN)共同主持,农业部于2004年在武汉组织召开了“长江豚类保护国际学术研讨会”。在该次会议上,明确了白鱀豚保护的近期目标是建立半自然繁殖群体,并深入讨论了进行迁地保护的技术问题。2005年底在美国圣迭戈举行了“白鱀豚保护紧急讨论会”,与会的中外专家和中国政府官员详细讨论了白鱀豚迁地保护的筹资计划和保护行动计划的具体时间表。   
 
在瑞士白鱀豚保护基金会等机构的支持下,水生生物研究所等单位于2005年3月组织了一次预考察。该次考察在湖北武汉——湖南岳阳之间的235公里江段进行,共观察到江豚83头·次,未观察到白鱀豚。2006年11月6日,大规模的全长江淡水豚国际联合考察从武汉江段开始。这次大规模考察历时38天,先从武汉上行到宜昌,再下行到上海,最后返回武汉。考察队在长江白鱀豚的整个历史分布范围约1700公里的干流中(往返3400公里),完成了目视考察、声学考察,以及系统的水样和泥样采集工作。目的是评估白鱀豚、江豚的种群现状及其栖息地状况,为下一步制定保护长江豚类的必需措施提供科学依据。这次大规模考察没有发现白鱀豚,结果令人失望,但是也在预料之中,说明白鱀豚确实已经极度濒危。另外,本次考察发现江豚的生存状况也不容乐观。考察队员们一致认为,如果长江环境继续恶化,10年后江豚的状况极可能像现在的白鱀豚状况一样,仅可见于极少数江段。由于没有观察到白鱀豚,所以在目前形式下进行白鱀豚迁地保护几乎是不可能的,这就是长江豚类保护最令人失望的事情。
 
江豚保护充满希望
 
江豚保护起步较白鱀豚晚,但是由于当时江豚的数量较白鱀豚多得多,所以其保护工作开展得较顺利,并且迁地保护和人工环境中繁殖保护同步进行,因此,江豚保护到目前为止已取得了较好的成绩。除了在湖北石首和安徽铜陵的半自然保护区中江豚繁殖群体初步建立外,江豚在人工环境中繁殖保护也有实质性的进展。1996年在水生生物研究所白鱀豚馆江豚饲养获得成功,2005年7月在该馆江豚繁殖首次获得成功,2007年6月在该馆再次成功繁殖出一头江豚。目前这两头幼豚生长良好。   
 
有许多物种是通过在人工环境中繁殖得以保存下来的,最典型的例子是麋鹿。虽然江豚目前的状况还没有到那一步,但是长江环境日益恶化却是不争的事实,日益恶化的长江环境最终将承载不了江豚的生存和繁衍。从白鱀豚保护的教训来看,如果非要等到江豚只剩下百余头时再开始尝试建立人工繁殖群体恐怕为时已晚。从长远来讲,一旦人工环境中江豚繁殖技术非常成熟,江豚能正常繁殖,并且每年有2~3头以上江豚出生,将来极可能建立江豚繁殖中心,在人工环境中建立更多的江豚繁殖群体。一旦繁殖群体建立,就有条件选择部分个体进行回放实验。在回放实验初期,可以选择半自然水域作为回放目的地,一旦条件和技术成熟,或者说长江环境有较明显的改善,就可以进行自然回放实验,通过回放补充自然群体数量,逐渐恢复长江中江豚的自然种群。在进行回放的同时,还可以建立自然、半自然和人工环境之间江豚交换机制,通过个体交换,扩大和更新半自然和人工环境中江豚繁殖群体。江豚繁殖保护目前取得的成功是长江豚类保护的希望之所在。  
 
长江豚类保护对策的建议
 
长江豚类的保护已经不单纯是两个物种的保护问题,而是长江水生态系统和水生生物多样性的保护问题。如果长江环境恶化的趋势得不到有效遏制,不仅白鱀豚会很快灭绝,而且江豚和许多珍稀鱼类也逃脱不了灭绝的命运。因此,在考虑白鱀豚保护的同时,应该立即实施江豚和其他珍稀物种的保护。   
 
尽快出台长江流域综合管理措施,从流域层面通盘考虑长江水环境和水生生物资源的保护问题。全面管理长江环境、资源、航运、水利、海事等工作,从流域的高度对长江资源和环境进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执法。   
 
加大白鱀豚、江豚保护的力度。建立长江豚类监测、救护和保护网络。对重点江段和水域进行长期监测,以便及时了解豚类的分布、数量和活动规律,为捕捉白鱀豚,建立半自然繁殖群体做更充分的前期准备。鉴于江豚的数量在迅速减少,必须从现在开始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江豚保护的力度。加大力度支持与此相关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同时再引进一些江豚进天鹅洲故道建立一个较大的更加健康、稳定的可自身维持发展的江豚繁殖群体;挑选合适的其他故道再建立一个或多个江豚半自然保护区。   
 
加强国家层面的投入与宏观管理。将目前国家和地方的白鱀豚保护区全部更名为长江豚类保护区,以同时体现江豚保护的重要地位。建议将鄱阳湖和洞庭湖作为长江豚类的庇护所进行更严格的监控和保护。同时考虑从国家层面立项,加强长江豚类的保护并作为落实国务院《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的一个重要内容和标志性的工作。   
 
从法律层面加大保护力度。从宏观的角度制订长江保护法,限制并逐步终止长江渔业活动,规范航运业的发展,取缔或至少是严格控制长江和湖区的采沙活动,遏制污水排放,全面规划沿江城镇、企业、人口、经济与社会发展等。建议立即将江豚提升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尽快完成相关法律程序。   
 
应用和发展新技术,探讨加强保护的新途径。比如尽快采集江豚精液,建立精子库;发展培养江豚体细胞培养技术,建立体细胞库;继续开展江豚人工繁殖研究,使人工饲养和繁殖研究工作为江豚保护做出贡献。
(作者分别系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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